中國全面收緊言論自由

文/ 曉樺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在去年9月20日聯合發佈《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並在10月1日起施行。在《規定》下, 在辦理刑事案件的過程中,當局將有權向單位或個人索要微信朋友圈、私人電子郵件、即時通信等電子數據如實提供。根據《規定》,電子數據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電子文件:

 

• 網頁、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貼吧、網盤等網絡平台發布的信息
• 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 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
• 文檔、圖片、音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規定》在9月20 日公佈後,便在10月1 日立馬實行。這項明顯收緊言論自由的規定在沒有經過任何諮詢和相關的立法程序下已經悄悄在中國實施。根據《規定》 第四條:“電子數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應當保密。”但《規定》並沒有清晰的說明如何保護個人私隱,而執法的細節也不清楚,未有說明執法人員在查看個人訊息如微信的朋友圈時相關審批程序細節。不少民眾擔心公權力部門是否受到法律的約束,執法人員權力是否過大,令公民的個人權利受到侵害。

 

近年,中國政府亦積極打壓公民社會,打壓的力度也越來越大,由女權人士到維權律師,再到勞權人士,公民社會力量被政府污名化,嚴重阻礙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言論自由一向是公民社會發展最重要的一環,但中央政府正在不斷收縮言論自由的空間,以達至全民禁聲,抑壓一切對中國政府不利的言論。這次《規定》由公佈到實行,只有短短的十日。近年,中國政府收縮言論自由,而這次的《規定》只是其中一環。早在2015年,中國政府已有意克制網絡上的言論自由。

 

在傳統媒體被官方壟斷,網絡成為民眾唯一可以發聲的平台。2015年,中國微博月活躍用戶數達到2.12億人,而微信平台日登陸用戶5.7億人,在全國一線城市的滲透率達到93%。網絡空間成為了表達自己意見的公共場所,而微博正是這種公共網絡領域的代表。不少民眾也會在個人的微博上發佈或轉發對一些對社會公共事件的意見。由於在微博上的言論是公開的,有不少維權人士因微博上的言論遭到起訴。2015年,中國維權律師浦志強因在微博發佈的七條批評政府官員和政策的帖子,被判因犯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而微博上的言論也成為中國政府打擊異見人士的證據。

 

當大家以為言論的壓制只針對公眾領域時,中國政府在今年年中也開始限制私人空間的言論。相對微博的公開性,微信則較為私密,“朋友圈”都是自己添加的好友,故民眾大多把微信的朋友圈視作個人穩私,故這次的《規定》在社會引起很大的反彈,被視為個人隱私的侵犯。其實,中國政府早已把微信的朋友圈視為公共空間。今年5月份,中國政府修訂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通過信息網絡、廣播或者座談會等途徑公開等妄議中央是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新華社表示:

 

“微信已成為社會越來越重要的傳播媒介,而黨員的微信朋友圈的瀏覽對象是不特定人或者特定多數人,具有相當的公開性,並非僅有家人和少數經常交 往的好友,不屬於私人空間⋯⋯如果黨員通過微信朋友圈妄言妄語,胡言亂語,就會被廣泛轉發,造成惡劣影響,破壞黨的集中統一,因此要受到違紀處分”

 

去年年底,《網絡安全法》正式審議通過,並將於今年6月1日起實行。《網絡安全法》規定網絡營運者在中國收集的重要業務數據要儲存在中國境內、資訊科技產品須交由中方「審查」等。屆時,配合《規定》,中國執法單位將可以暢通無阻地查檢民眾的電子數據,中國民眾的隱私蕩然無存,這也將成為打壓異見人士的工具。

 

除了收緊公眾和私人領域的言論空間外,中國在2016年也正式落實「史上最嚴的電話實名制」。中國工信部要求全部電話用戶在今年6月30日前實現實名登記。在這段期間仍未補辦登記手續的,電信公司要依法停止通訊服務。此為“史上最嚴電話實名制”。即使是經常往返內地工作工作的香港人所使用的一卡雙號或一卡多號也要在限期前登記。早在2013年,中國已開始電話用戶實名登記的工作,逐步推進實名制。相關部門稱實名制有助抑制通訊犯罪,如電話詐騙,色情短訊等。除了對個人資料會否被洩漏和被電信公司利用外,電話卡登記者的行蹤都被當局掌控。

 

在一個成熟、「以法治國」的民主國家,人民的權利保障重中之重。但中國政府卻獨斷專行,以法律限制公民自由,言論自由作為人民的基本權行被「法治」蠶食。而面對經濟增長放緩,社會長期的不公正,民眾對政府的不滿不斷的擴大,對政府管治造成威脅。中國政府積極收緊網絡上的言論自由,鋪天蓋地限制人民在公共和私人領域的言論,人民也深怕無心的一句令自己被檢控。這種恐懼令中國人民不敢對社會作出批判,不敢評論政治,令公民社會的發展窒礙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