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故事: 阿秀 – 一技傍身而不得 (上)

文/勞工教育及服務網絡編輯室

阿秀是1976年生的,今年剛好40歲。個子小小的,雖算不上瘦,但也不胖。留著一頭長髮,喜歡紮馬尾。看起來非常年輕,但又不是皮膚和長相顯年輕,而是心態年輕帶來的年輕的感覺。她喜歡笑,是自來熟,也是氣氛調節劑,有她的地方總少不了熱鬧。在深圳的這麼多年,本來是江西人的她,學會一口流利的粵語。她說是跟著廠裡的廣東人和香港人學的。可見,阿秀在廠裡的人緣是多麼好。

阿秀是家裡最小的孩子,有四個哥哥姐姐,大哥比阿秀足足大了10多歲。父親在阿秀很小的時候就去世,儘管長兄如父,那個時候兄長和姐姐都在外求學,剩下阿秀和母親在家。或許是天生的性格,也或許從小缺了父愛讓阿秀不得不儘早長大,小時候的阿秀如男孩子一般膽子大,也幫助母親幹農活,甚至一個人大晚上的躲在田埂旁邊的樹上看著自己農田灌溉。

雖然農村生活的各項技能強,唯獨學習不怎麼樣。學不會的原因,阿秀的總結是:“我就是太笨了。”不管成績如何,九年義務教育總要完成的。

南下深圳:錢沒掙到,人搞壞了

1992年,阿秀初中畢業,年紀輕輕的姑娘並不願意把餘生都放在土地上,於是找了個師傅學習刺繡。當時在贛南已經有了小型的服裝作坊,老闆都是從廣東打工回來的人,學習刺繡就意味著可以進入這些服裝廠工作。但是大哥的一句話,讓阿秀所學的刺繡荒廢了。

1993年3月初,阿秀的大哥大嫂被單位臨時調到深圳龍崗區的公安局,因未安頓好,孩子需要阿秀母親在縣城代為照顧一個學期。當時,阿秀和母親及二姐住在老家。母親去縣城,那阿秀及二姐怎麼辦?大哥就說,去深圳打工吧。當天就收拾東西,南下廣東。儘管過了23年,阿秀對於那天的情景依然歷歷在目。姐妹倆匆忙的收拾行李,一路興奮的自己和一路暈車嘔吐的二姐,還有到深圳龍崗時燈火輝煌的熱鬧景象,一切都陌生又新奇。阿秀說當時也沒有感覺捨不得家裡。“出遠門”所帶來的興奮淹沒了所有不安的情緒。從此,阿秀和許多基層工人一樣,將青春滲透進了深圳這座城市。

之所以選擇深圳,對阿秀來說,既有深圳是大哥工作地的特殊性,也有深圳處在國家改革開放試驗田的普遍性的原因。深圳自1980年成立經濟特區以來,發展迅速。隨著1992年鄧小平南巡,進一步吸引外商投資,私營企業在深圳設廠的速度加快和規模加大,1992年在原有經濟特區的基礎上新增龍崗區、寶安區兩個非特區,分開管轄。新建的區急需公務人員,深圳從全國公安系統、公務員系統中借調人手來深圳工作,阿秀大哥就是其中的一名。

儘管1989年有了第一次的“民工潮”,但真正大規模的遷移的是在1993年,達到6200萬人。阿秀就是這6200萬分之一。這6200萬人中,許多像阿秀這樣初中畢業,在家裡沒有出路的年輕人,尤其是女孩。父母想著女兒可以在結婚之前掙錢補貼家用,或者支付給哥哥弟弟所需的學費,幾年後回老家相親結婚生子。

阿秀在深圳的人生軌跡也同其他工友一樣,打工,結婚,生子,打工。不同的是,阿秀的人生大事,都在一家廠裡完成的。1994年阿秀進入一家標籤製造廠,從未換過部門,也從未離開過工廠。22年來她一直在包裝部門上班,從員工升到指導員。一般員工越穩定的工廠晉升空間越小。阿秀的老大一直都沒有離開公司,那阿秀自然也就沒有升職的機會。22年在一家工廠的貢獻,唯一與新員工不同的是,平日加班原本是1.5倍的加班費變成2倍,以及底薪比新員工多20元。一個月算下來,還不到100塊錢的差別。這就是22年的老員工與新員工的區別。廠裡沒有年資,沒有工齡獎勵,工資也只跟著最低工資的上漲而上漲。
“有些不好做的活讓老員工做,老員工做的也多一點,所以說做事多的是老員工,工資低的也是老員工。我經常說,老闆都是希望我們帶著飯去為他做事,別說拿工資了。”
不只是工資低,工作對身體也有損傷。阿秀歎了一口氣說道,“最主要是,錢沒賺到,人搞壞了。” 阿秀的工位是打包裝,每天需要彎腰搬重物,久而久之出現了腰椎間盤突出症,時不時需要休息,腰經常刺痛,每天工作6、7個小時後,腰酸痛難耐,但晚上還得加班到10點。
在沒有結婚之前,阿秀想過要離開廠,但是除了家人不同意,最重要的是擔心找不到事情做,沒有技術就沒有工作的保障,出廠後未必能夠找到更好的工作。結婚之後又因為家庭經濟壓力逐漸增大,更加不敢隨意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