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约定“计算加班费基数为基本工资(底薪、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计算加班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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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招:
◎ 先拒绝签字,及时向企业以书面的形式回应,要求更改合同中该项内容。
◎ 如果同厂其他工友也遇到同样的状况,可以向其他工友讲明“陷阱”的害处,团结工友一起找厂方协商,要求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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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劳动者手中没有工资凭证
l 用人单位只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没有任何工资凭证,也无需劳动者签字确认。
l 用人单位已经制作好工资凭证(工资单或者工资台帐),且需要劳动者签字确认,却不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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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招:
◎ 记录下自己的工作时间,工资的组成部分,每月工资发放的项目和数额。以及领取到的总金额。最好大家一起记录,同事之间相互签字证明。
◎ 要求自己保留一份工资单,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给,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给所有员工发放工资单。
◎ 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则以自己的实际记录为依据提出自己的请求事项。
◎ 如果用人单位不服,则用人单位应提供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证据,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法律链接:
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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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劳动者手中有工资凭证
l 用人单位提供工资单,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也将工资单给劳动者一份,可是工资单与实际工资状况不符合,或者被要求签双份工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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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招:
※ 当时拒绝签字,并要求公司出示与事实相符合的工资组成、工资数额的工资单。
※ 用人单位如不改正,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要求更正工资单的请求,并要求公司签字同意,或者给予书面回复。自己保留复印件。在与厂方协商时,录音,以作为证据。
※ 厂方不同意更改,携带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劳动行政部分责令厂方改正。
法律链接: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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