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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用工协议书
合同编号:D1783940163
甲方:深圳世欣 乙方: 性别: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王晓梦 婚否: 是否有小孩:
电话:0755-73846293 乙方母亲: 工作单位:
乙方父亲: 工作单位:
用工形式:劳动合同职工
监证编号:34712457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 为普工,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1、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普工工作,工作地点东莞市。
2、 劳动合同年限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至2009年2月28日止。
3、 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1)根据工作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4、 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1)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3)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5、 工资待遇:950元/月。甲方提供食宿,乙方需要支付住宿和伙食费,甲方每月从工资中扣除250元作为食宿费。
6、 工作时间:每月工作26天。赶工期间需按照单位要求加班。
7、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乙方在工作期间需要配套工作服,需乙方支付150元。如果工作期间因为本人原因发生意外受伤,一切后果自负,甲方可以结清其工资,然后解雇乙方。
8、 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合同期间乙方不得结婚,不然甲方将有权解雇乙方,并扣其一个月工资。
2) 如果乙方在合同期满之前离职,需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的合同期工资。
本合同一式 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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