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们一样——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心声
目录
雷闯和周一超的遭遇
什么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歧视的根源
反歧视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来之不易的健康证
我们的期待
补充资料:相关链接以及乙肝病毒常识
周一超和雷闯的遭遇
2003年1月23日,21岁的浙江大学毕业生周一超报名参加嘉兴市秀洲区政府的公务员的考试。他的笔试排名第三,面试后总成绩排名第五,在二百多个竞争者中脱颖而出。但是没有想到最后一关体检他被查出了是乙肝“小三阳”,随后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2003年4月3日下午3时许,周一超用从超市购买来的菜刀和水果刀,致使人事局两干部一死一伤。2003年9月4日,周一超被判处死刑。
2008年9月,浙江大学化工学院学生物专业大三学生雷闯和另外14名志愿者一起花了10天时间,用去了2615张纸和1046张邮票,给中国科学院524为院士发去求助信。21岁的雷闯因为学习成绩优秀,获得保研资格,他就把目光投向了中科院。雷闯自幼就是一名乙肝“大三阳”,当他得知这样一个最高科研机构招研究生都有乙肝歧视的时候,他开始尝试中科院系统其他研究所,结果31家研究所就有26家拒绝了他。他把希望寄托在那些“还有社会责任感”的院士身上。但是,524封求助信换来的结果仍然令人失望,只有四位院士给了他回信。而中科院,始终都没有接受他。
2009年9月1日,经过多次努力,雷闯终于拿到全国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健康证。
雷闯和周一超的这一系列遭遇和不幸,是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身份:乙肝病毒携带者。
什么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乙型肝炎,简称乙肝,是一种通过体液传播的病毒传染病。乙肝病毒本身并不致病,它对肝细胞损伤主要是由机体的免疫系统清除反应引起的。乙肝病毒感染机体后,侵入到肝细胞内,致使肝细胞的某些结构发生变化。激发机体对自身的肝细胞产生免疫反应,便会引起会细胞损伤。在严重的肝损害病例中,机体免疫系统甚至将没有被HBV侵犯的肝细胞也一同杀死,这也说明自身免疫反应在乙肝炎的发病机制中有重要意义。免疫功能正常者,机体对感染HBV的肝细胞发生一系列的免疫反应,随着病毒被逐步消除逐渐痊愈。这正是我国有45%以上的人曾经感染过乙肝病毒,但最终大部分人体内已经没有乙肝病毒残留的原因。
乙肝病毒携带者,多指无症状乙型肝炎病毒(HBV)携带者(ASC),就是指血液检测单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也有说指乙肝抗原、抗体检测阳性各种模式者(表面抗体单项阳性除外),但无肝炎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无变化者。
一,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
在世界各个地区的主要传播方式往往不同。最常见的传染渠道为血液、性接触、母婴传染。分急性和慢性两种。痊愈后一部分患者终生携带病毒。目前乙型肝炎有相应的疫苗。
血液传播:如输血、血浆、血清及其它血制品 ,通过血源性注射传播。
母婴传播:母亲有乙肝病毒会通过生育孩子直传给小孩,如孕妇带病毒通过产道对新生儿垂直传播,这样的宝宝生下来就带有乙肝病毒。(可通过母婴阻断技术解决。)
性接触传播:即通过阴道分泌物、精液等等进行传播。性滥交、同性恋及夫妻间都有传播乙肝病毒的可能。
在一般分类中,常根据乙肝“两对半”检测结果将乙肝病毒携带者分为“大三阳”和“小三阳”。我国目前约有1.3亿无症状的携带者,是一个数量相当庞大的群体。在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接触中,比如共餐、握手和接吻等,在这些过程中病毒是不会传播的,几乎没有被传染上的危险。但是长期以来,偏见和误解一直加诸于这个群体身上。一种普遍的误解是,乙肝可以通过共餐以及接触传播。由此导致的歧视也无处不在
注意:只要体内有足够的乙肝免疫抗体,被乙肝病毒感染的机率是很微小的。
歧视的源头
很多人认为,乙肝歧视的根源在于:出于开发上亿人的肝矿市场的需要,不良医院与不良药商狼狈为奸,一直在利用医政部门在相关条文中或有意或无意留下的无数“后门”,协力在电视、报纸和网络上作虚假宣传,炮制和贩卖乙肝恐怖论,使得广大民众被严重洗脑、以至谈乙色变。
另外,对乙肝认识的缺乏和传播途径的误解是歧视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上世纪,当时由于医学界尚未能对甲肝、乙肝进行严格区分,乙肝被误认为具有强烈的传染性,为日后的歧视埋下伏笔。紧接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食品卫生法》等数部法律对乙肝做了限制性规定,助长了社会性的歧视。到了90年代末,乙肝歧视已经蔓延到全国的教育、就业、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在招聘、招生、参军等几乎所有社会进阶环节实施严格体检,乙肝被认为是第一针对对象。
当“乙肝”两个字出现时,大部分人都会恐慌,甚至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简称乙肝携带者)拒而远之。无症状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中跟健康人没有两样,他们很快乐地上学,工作,有自己的朋友,但是突然有一天,因为一张体检表,他们的生活就彻底被打入深渊。在教育领域,大学不招乙肝学生,幼儿园不要乙肝宝宝;在就业中,一个简单的体检,就让无数人丢掉饭碗;在日常的生活中,乙肝病毒携带者同样饱尝被朋友疏远、被恋人抛弃的苦果,使他们成为一个被人遗弃的边缘群体。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被逼在社会一角,看不到人生的希望,承受着巨大的生活压力和心理压力。
乙肝歧视是现代社会中规模罕见的群体性歧视和人道主义灾难,一亿多人被排除在社会的边缘,人格和生存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乙肝因此被称为“中国第一病” 。
反歧视运动
在这场大规模的歧视中,也产生了一些抗争的声音。从一些零星的个案发端,直至这一群人团结起来,集体发声。从周一超到雷闯,被歧视的人群开始以理性的方式维护权益。特别是2001年,肝胆相照论坛的建立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反抗歧视的标志和旗帜。该论坛在后来成为中国最大的乙肝患者及乙肝病毒携带者携带者网上聚居地,不断向广大民众普及乙肝常识,消除误解,并在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不断抗争中,好消息也频频传来:
2003年9月26日,报考安徽芜湖公务员的乙肝携带者张先著,被人事局以感染乙肝病毒为名拒绝。张氏遂于10月10日起诉,要求:撤销该决定,并认定《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侵犯了其宪法权利。被称为“乙肝歧视第一案”。2004年4月,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人事局根据张氏体检结论不予其考核的行为缺乏事实证据,予以撤销;但不承认规定有错。人事局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借助肝胆相照论坛,乙肝病毒携带者开始集体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或者声援被歧视的“战友”。
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就业促进法》。该法第一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用人单位不得强检乙肝,否则将被处以罚款。但1000元的罚款被认为太低,无威慑力。尽管如此,该法的出台还是使相关诉讼显著增加,乙肝携带者开始频频胜诉。
2008年11月,中国反歧视代表人物陆军赴芬兰诺基亚总部抗议诺基亚中国的乙肝歧视行为,一时外资企业的乙肝歧视被推上风口浪尖。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审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中删除了原《食品卫生法》对肝炎病原携带者的限制;随后通过的《实施条例》更是明确区分了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和乙肝(血液传染病),将乙肝及其携带者从禁止从事入口食品的岗位名单中剔除。
2009年9月3日,在继雷闯之后,安徽的一名乙肝大三阳携带者也领到了健康证。随后,其他地方的乙肝携带者也相应领取到了健康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在国家层面上,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开始被以理性的眼光看待。随着几部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消除歧视的法律的出台,乙肝病毒携带者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回应歧视,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尤为重要。
我们先看看在1995年实施的《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是怎么规定的: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该条明确规定了乙肝病原携带者不能直接从事入口食品的工作,剥夺了乙肝携带者从事餐饮业的权利。
而在2009年7月份新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明确“病毒性肝炎”范围,把乙肝排除在《食品安全法》从业禁忌传染病之列,这意味着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从事食品行业,恢复了他们从事餐饮业的权利。
从95年的《食品卫生法》到今年的《食品安全法》,从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到解禁,对乙肝携带者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转折点。被封冻了14年的乙肝携带者终于可以翻身做主了,这个压抑了他们14年的旧制度终于崩溃了。这意味着乙肝携带者可以办理健康证从事食品行业,这是他们期待了很久的一天,也是他们长期争取得到的成果。
来之不易的健康证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后,为了验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乙肝“解禁”是否真正奏效,雷闯前往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了办理健康证的申请。医生告诉他,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办理健康证。虽然有法,但没有上级文件,仍然只能按照以前的规定办。雷闯又向西湖区卫生局申请,得到的答复是“目前尚未接到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办理健康证的通知”。于是,他再向杭州市卫生局、浙江省卫生厅层层反映情况。8月24日,雷闯直接闯到了浙江省卫生厅向厅长反映情况。 随后,雷闯又前往杭州市卫生局,答复依然如故。他继续到办理健康证的主管单位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反映情况,并希望在三日内取得健康证明。
到了8月27日还是没有结果,雷闯就把网络上的流行语“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改成了“浙江省卫生厅 你妈妈喊你回家办健康证”。把照片和经历写在博客上。同时还对西湖区卫生局说,如果不能在9月1日前拿到健康证,将对其提起行政诉讼。 8月28日,博客上贴出照片的第二天,雷闯接到卫生局办证的通知。9月1日上午10时,雷闯花了不到5分钟,就从西湖区疾控中心领到了“食品卫生类”健康证。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第一个拿到从事食品行业健康证的人。
我们的期待
声音:
民告官难,乙肝携带者告医院更难,终于取得历史性突破!!!
——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恒透露,他代理的一起体检隐私侵权案,体检者获胜。将乙肝检测结果告知求职者所应聘的用人单位,将向原告支付5000元的补偿金。网友欢呼道。
谁能从“乙肝歧视”中获得利益,用人单位吗?
不是,中国大陆的医疗机构。
——网友fuckzgzf一针见血
社会要尊重乙肝携带者和乙肝患者,要科学普及正确的乙肝知识,给乙人一个正常的生活空间!
歧视的存在让社会显行更不公平,而不公平的社会又怎么能和谐呢?对乙肝的歧视将会给这个社会埋下严得的社会隐患!
——笔名为静心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近日致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要求撤销《蜗居》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该剧的一句台词“不洗手,回头得乙肝,找工作都没人要”引起巨大争议。静心将信函发到网上,引发出众多携带者激动地说出心声。
方向:
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普法和普及卫生知识的力度,引导民众正确对待乙肝,在立法合执法上消除歧视,在求学、就业、婚姻等各方面尊重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社会民众应该正确理解“乙肝”,消除恐慌,尊重和理解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应该面对现实,思想上去除负担,知道自己有权利上学、工作、婚姻和生育等,要保持乐观、豁达,不应自卑。注意生活,尽量减小传染给别人的风险。同时应该正确宣传乙肝尝试,消除周围的人的误解,给自己一个自信生活的空间。
乙肝病毒小常识及相关链接
一、乙肝病毒预防途径:
1、管理传染源
急性乙肝病人应住院治疗,对乙肝患者的隔离期无明确规定,但HBsAg阳性,尤其HBeAg阳性者要注意隔离。对HBsAg阳性者需加强管理,绝对不能献血。每年应作健康检查,包括乙肝、丙肝及肝功能检查
3、切断传播途径
提高个人防病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加强饮食、饮水及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服务行业的公用器具的消毒处理;加强托幼卫生管理;加强防止医源性传播;加强母婴传播管理;加强其他易感人群的管理;加强献血员的筛选及血液制品的管理。
3、易感人群的预防接种
应用疫苗预防接种,使用特异性高校价免疫球蛋白。
二、乙肝病毒预防小常识
1、谨慎用药可以护肝
"是药三分毒",而肝脏正是负责解毒的脏器,任何药物都可能加重肝脏的负担,所以药品能不用就尽量不用,确实需要用,应该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谨慎选用。
2、劳逸适度保证休息
在工作和学习中,应该切忌加班加点,少睡熬夜;而且过度的娱乐也是有害的,通宵打牌,旅游跋涉,都会对肝脏不利。体育锻炼注意要适当。
3、饮食清淡戒烟、戒酒
大家的日常饮食应该营养均衡,对于一切酒类、酒类饮料尽量不要沾染。
4、知足常乐调整心态
情绪对肝脏的影响也很大,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最好保持知足常乐的心态,也是保护肝脏的有利措施。
5、定期检查时刻警惕
3-6个月检查一次,肝功能、乙肝五项等,随时观察,做到有备无患。
2.相关链接:
肝胆相照论坛:http://www.hbvhbv.com/forum/
战胜乙肝网:http://www.hbver.com/
注:以上资料部分来自 维基百科、肝胆相照网、战胜乙肝网、百度百科等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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